常見問答

發布單位: 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
發文時間: 106-07-06
更新日期: 109-06-19

對於身心障礙者,有那些措施可幫助他們適性就業?

  1. 加強就業服務,促進職場接軌:
    對於有就業需求之身心障礙求職者,透過全國各地實體就業服務據點,提供一案到底個案管理就業服務,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博覽會、徵才活動,以及台灣就業通網站與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-777888等通路,提供就業機會資訊及就業媒合服務,並運用各項就業促進津貼開拓媒合身心障礙者合適就業機會。

  2. 落實定額進用,保障就業機會:
    持續推動公、私立單位落實定額進用制度,針對未足額進用單位依法公告未足額進用名單,藉由社會輿論督促其依法改善外,並督導地方政府瞭解其個別進用困難,主動連結僱用獎助等就業促進措施,並以協助徵才、企業拜訪等服務,提高其進用意願。另每年舉辦「金展獎」表揚活動,表彰進用身心障礙者之績優單位,引領其他公、私立單位仿效及共同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。

  3. 辦理多元化職業訓練,提升就業競爭力:
    依身心障礙者需求開設專班式職業訓練,並推動融合式職業訓練,透過改善訓練機構無障礙環境、設施,及運用職務再設計協助排除身心障礙者參訓之障礙,擴大其參訓職類選擇;對於不便外出之身心障礙者,建置無礙e網以推動數位學習,協助其以居家學習方式參加訓練,提升就業競爭力。

  4. 透過職業重建個案管理,運用多元就業服務,協助身障者就業,例如:
    (一)地方政府設置職業重建服務窗口,以個案管理方式提供身心障礙者轉銜、諮詢、評估,擬定職業重建服務計畫,使身心障礙者獲得個別化、連續性及無接縫的專業服務。
    (二)提供職業輔導評量服務,協助志趣不明但具有就業意願之的身心障礙者,透過深入的職業評量,獲得明確之志向後,提供其適切之就業服務或職業訓練措施,以協助其就業。
    (三)提供支持性就業服務:針對就業能力尚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,提供個別化之就業安置、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,並於推介就業後提供密集輔導協主穩定就業。
    (四)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:針對就業能力不足,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,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,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,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,且基於不同工不同酬之原則,立法明定庇護工場得依庇護性就業者之產能核薪,薪資由勞雇雙方議定,並報直轄市、(縣)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,以保障身心障礙者之勞動權益。
    (五)提供居家就業服務:結合民間團體辦理居家就業服務,提供無法久坐或外出,不易進入一般性職場之中、重度身心障礙者在家工作機會。

  5. 提供職務再設計,降低就業障礙:
    透過職務再設計補助及專業諮詢輔導等措施,有效協助身心障礙者排除工作障礙,增進工作效能,促進身心障礙者穩定就業。

有上述需求之民眾,可撥打0800-777888免付費諮詢專線,或就近向轄內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勞工局洽詢。